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完成簽署一年,因立法院效率不彰迄今仍未生效。2013年6月21日簽署完成後,2013年6月27日送立法院審議,歷經
民進黨花了近半年舉辦8場公聽會後,2014年3月12日終於進行實質審查,3月18日又發生學運抗爭24天,第八屆第五會期因而受學運影響延宕眾多法案,必須延開臨時會。學運所爭取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目前已草擬完成於臨時會提出,然而民進黨主席又稱此次臨時會是激烈的戰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不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仍在未定之天。
此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爭議,凸顯
台灣行政與立法體系的關係與效率,已經影響兩岸政策之推動,並成為深化
兩岸經貿發展的阻力,為免曠日廢時錯失良機,兩岸協議過程若能形成慣例,或許有助於兩岸經濟合作效率,也可實踐學運學子及社會期望。因此,雖然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延緩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生效,朝野兩黨應有共識儘速完成實際可行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期通過後能在立法院儘速完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實質審查。
然而既使儘速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延宕已是既定的事實,且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遲未生效,已經影響到後續兩岸貨品貿易協議之簽署,倘若在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期間,雙方停下協商腳步及相關合作,不但對於深化兩岸經濟合作進程不利,台灣亦將在中韓
FTA、中日韓FTA等亞太區域貿易協定急起直追下失去先機。
當前經濟整合如火如荼之際,有無融入亞太區域經濟整合對於台灣產業之影響愈來愈大。以紡織業為例,東協加中國大陸自由貿易區成立後,越南向中國大陸進口布料零關稅,向台灣進口布料關稅仍高達12%,肇使原來百分之百進口台灣布料的越南廠,僅因為台灣並未融入亞太區域經濟整合當中,在關稅差異甚大之下,改變原物料進口合作廠商,在台灣生產高級布料的紡織業者因高關稅斷鏈。
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已是對外貿易的基本配備,若不融入,僅關稅差異就可能逼迫廠商退出市場,而各國服務業多有特許及非貿易障礙,倘若未簽署服務貿易協定,更難打入當地服務業市場。為爭取台灣產業可以與世界廠商在同一個起跑點競爭,是政府必須積極推動區域貿易協定及
ECFA後續協議主要原因。
有鑑於中國大陸為台灣第一貿易地區、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事實,台灣無法忽視中國大陸市場,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有其重要性,既使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遭遇阻礙,兩岸ECFA後續協議仍應繼續推動。首先,朝野及各界輿論應當監督立法院,儘速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建置,以實際可行且朝野雙方均可以接受的方向,建立兩岸協議慣例,持續推動兩岸經濟合作。
其次,由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係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前簽署完成,並經由兩岸兩會授權並簽署,在行政院參酌民意同意先行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下,立法院應體察兩岸兩會授權協商的代表性,儘速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後,進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實質審查。
再者,為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曠日廢時影響兩岸ECFA後續協議之進展,兩岸應持續洽商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及爭端解決機制等ECFA後續協議內容,並積極取得雙方體察民意之共識下,研商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爭端解決機制等ECFA後續協議同步簽署之備案。
最後,2013年8月底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十》,中國大陸已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給台灣之內容開放給香港。倘若中國大陸能考慮單方面開放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中開放給台灣的服務項目,先行開放給台灣服務業,讓台灣服務業能進軍大陸市場提供服務,將有助於改善台灣民眾對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觀感,並可展現中國大陸對於兩岸經濟合作的決心及誠意,相信對兩岸經濟合作發展共創雙贏將有莫大助益,同時也提早實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幫助台灣服務業的初衷。
期盼兩岸能借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經驗,體察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必經過程,積極完成ECFA後續協議之簽署,並考慮以單方開放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做為持續擴大兩岸開放交流初衷之展現,為兩岸經貿互利共榮繼續貢獻心力。
(本文轉載於103年7月號台胞好康月刊)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