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近一年來均以發展自由經濟區方式加快經貿自由化的速度。然而
台灣所推動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二階段的全面開放,仍受制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在立院卡關,而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自去年成立以來,入駐企業已近2萬家,其中台資企業投資金額便達2.16億美元,台灣推動示範區的腳步應當加快。
事實上,上海自貿區已達到協助上海再次吸引新型台商進駐投資的成果。上海先行先試的優勢,已為上海吸引16.4億美元的台灣資金進駐投資,較去年上半年成長七成,其中服務業的投資占比高達83.7%,可見上海自貿區對於台灣金融業及貿易、諮詢、通訊科技、文化創意等服務業都有強大的磁吸效應。
台商已嗅出大陸藉由上海自貿區進一步經貿開放的利基,台灣除了應當協助台商把握商機之外,應當進一步思考如何藉由區對區合作,提升自由經濟示範區對於外資及台商的吸引力,完成以示範區試點開放做為台灣經貿自由化的目的。
除了儘速完成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之外,我們呼籲政府應在現有兩岸平台下,建構兩岸區對區合作平台,推動兩岸區對區合作。除了可以針對目前示範區極力推動的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融服務、教育創新等創新活動,進行區內產業合作試點之外,亦可藉由區對區合作,審視
兩岸經貿法規,進一步消除雙方區內貿易及非貿易障礙,以此做為未來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參考,真正實踐兩岸設立自由經濟區試點開放以達經貿自由化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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